关于印发《山塘镇创建国家慢性非传染性疾病
综合防控示范区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居)委会、机关单位:
为配合做好我县创建国家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工作,按照上级有关工作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订了《山塘镇创建国家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二年二月二十一日
山塘镇创建国家慢性非传染性疾病
综合防控示范区工作方案
为建设幸福和谐山塘,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提高生活质量,有效推进我镇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控工作,根据省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工作办公室《关于启动2012年广东省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创建工作的通知》(粤慢非示范〔2011〕2号)及《清新县创建国家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工作方案》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政府为主导,通过多部门合作和全社会参与,建立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的综合防控机制。主要以开展综合干预人群不健康生活方式为重点,以控制高血压、糖尿病为突破口,建立有效、可行和规范的综合干预模式,减缓慢性非传染性疾病患者临床症状,提高慢性非传染性疾病患者的生活质量,促进全镇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控工作的开展。
二、工作目标
(一)建立和完善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控工作体系,加强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控队伍建设,提高专业人员技术水平和服务能力,积极开展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控工作。
(二)规范开展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监测、干预和评估,不断完善慢性非传染性疾病信息管理系统。加强对高危人群和患者生活方式干预的技术指导,提高人群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危险因素知识知晓率,逐步提高健康行为形成率。提高高血压、糖尿病等患者规范化管理率,进一步提升患者自我管理意识和技能。
三、具体任务
(一)开展社区的基线调查。实施社区诊断,确定重点目标人群和优先领域,明确主要策略和行动措施,为示范区工作提供基础数据。由镇政府牵头,其他各有关单位配合,收集本地区的地理、气候、经济、社会发展、人口、居民死亡等资料,了解慢性非传染性疾病流行现状、主要危险因素、生活场所污染现状和重大污染源、居民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知识知晓水平、防控措施等情况,为制定综合防控方案、考核防控效果提供必要的基础。按照基线调查方案要求,收集全镇居民的基本卫生资料,并对35周岁以上人群高血压、糖尿病、脑卒中、恶性肿瘤等主要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的患病情况,开展基线调查和筛查活动。对居民主要慢性非传染性疾病患病率、发病率及人群年龄分布等进行综合分析,在此基础上形成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综合防控示范区慢性非传染性疾病诊断报告。
(二)建立慢性非传染性疾病个人资料。建立慢性非传染性疾病资料库,掌握和了解我镇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形成、发生、发展和预后情况,为实施综合干预提供依据。我镇主要通过资料诊断、疾病诊断、电话调查等方式,对高血压、糖尿病、脑血管疾病、恶性肿瘤等主要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现症病人和高危人群进行诊断和登记,建立健全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基础资料,“一病一档、一人一案”,逐步推广居民健康档案电子化管理,对慢性非传染性疾病资料进行电子化录入。要求人群高血压、糖尿病患者规范化管理率分别不低于35%和30%。
(三)深入开展健康教育活动。通过采用讲座、板报、健康教育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对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的防控宣传,向居民宣传开展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控的意义、防控措施、行为干预方法等,提高居民防控知识知晓率,促进居民自觉养成“合理膳食、适当运动、戒烟限酒、心理平衡”的健康行为方式,逐步改变人们不健康的生活习惯。开展健康咨询活动每年不少于6次,开展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及高危对象专项健康教育讲座每年不少于8次,从而使全镇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知识知晓率达到70%以上,自我血压水平知晓率达到70%以上,自我血糖水平知晓率达到30%以上。
(四)实施针对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危险因素的综合性干预措施。要通过采取群众动员、政策开发、健康教育等措施,建立有利于健康的环境,全面推行综合干预,有计划、有步骤地在人群中针对吸烟、不平衡膳食、缺乏运动、过量食盐等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危险因素开展干预,使居民生活方式和行为逐步得到改善。对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现患病人进行规范化管理,定期随访,推广慢性非传染性疾病互动式与自我管理模式,规范预防医学诊疗服务行为;在《居民健康档案》基础上,提供个性化的预防、诊疗、保健和康复一体化服务。从而使全镇居民成年男性吸烟率在现有基础上下降5%,人均每日食盐摄入量低于
(五)全面实施健康监测和工作评价。根据工作指标,开展全过程健康监测,评价工作成效,建立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控工作的长效机制。通过在全镇范围内开展对人群吸烟率、居民每日食盐量、膳食脂肪摄入量、体育锻炼等行为状况,进行卫生指标监测,建立健全死因登记、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发病和危险因素及相关危险因素监测系统,掌握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发病、死亡及相关危险因素流行水平和变动趋势,正确评价示范区试点效果,适时调整防控对策,为推广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控提供技术支持。
四、明确分工,落实责任
(一)党政办公室:负责成立镇创建国家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多部门合作机制。对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综合防控知识、防控工作进展情况等进行宣传,引导居民形成健康的生活方式,督促落实相关部门的职责,统筹协调解决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保证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中心学校:负责指导学校开展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综合防控知识宣传,开设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相关健康教育课。利用家长会等举办合理膳食、口腔保健等知识讲座。
(三)派出所:负责提供本镇人口资料和流动人口资料。
(四)社会事务办:负责提供本镇死亡人口资料。
(五)财政所:负责做好示范区建设有关经费保障,审查资金的分配投向和效益,及时落实配套经费并对款项的使用进行监督检查。
(六)卫生院:负责开展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控示范社区业务技术指导与培训工作。做好基础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分析等。
(七)各村(居)委会:负责辖区内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综合防控工作的宣传发动和督导落实。积极配合镇有关部门做好对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的基线调查、居民健康档案建设、健康教育、外来人员管理等工作。
(八)其他部门:负责本部门全体人员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综合防控的宣传发动和教育工作,落实各项防控措施,配合镇职能部门做好防控工作。
五、工作安排
(一)启动阶段(2012年2月)。各部门联动,抽调精干力量,制定工作方案,成立工作小组,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做好宣传发动,人员培训,物资准备等工作。
(二)基线调查及落实阶段(2012年2月-3月)。收集分析居民基本卫生资料,建立完善居民健康档案,对慢性非传染性疾病患者进行专项筛查,完成基线调查及社区卫生诊断及资料的整理归档工作。
(三)干预阶段(2012年3月-4月)。对慢性非传染性疾病患者以及高危对象,采取定时、定人、定期上门交流等方式,实施健康教育等综合性行为干预措施;组织周期性健康体检、健康行为指导,对患者进行心理指导(营养处方、运动处方、心理处方),纠正其不正确的生活方式;建立慢性非传染性疾病患者自我管理小组。开展禁烟、控制食盐摄入、体育锻炼等干预工作。
(四)评估验收阶段(2012年4月)。撰写示范区工作总结,完善相关材料做好迎接上级评估的有关工作。
主题词:卫生 疾病 方案 通知
抄报:县委办公室 、县府办公室 、县慢控办
清新县山塘镇党政办公室 2012年2月21日印发
(共印45份)